※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林孟潔、王聖藜
: 他說,檢察官當年搜索他家,扣走電腦、手機,再從裡面找資料入人於罪,看到一點東西就
: 抓人,「要是我去扣賴清德、民進黨中央的電腦,不用1年,很多人都要去坐牢!」
他也沒講錯,
記得那時候還對外放消息說有和女人的不雅照,
真怪了, 這種事檢察官不對外放話, 誰會知道?
而且還是與案情無關的事.
明眼人都知道: 就是證據不足, 就用輿論煽動的方式在做.
然後看到現在, 永遠在講人證人證人證人證,
審理的原則, 就是愈重的罪, 愈不能只有人證,
什麼時候貪污治罪條例的罪,只能靠人證了?
還有過度扣押禁止原則, 跟抄家一樣的做法,
怎麼看都是在做給支持他的金主看, 看誰還敢支持他!
從一開始就像政治辦案, 審理到現在也像政治辦案,
它就是政治辦案!
就問了:
短短不到二年, 就把花了幾十年慢慢建立的司法給毀了,
也太有效率?!
司法的存在, 完全靠人民的信賴,
現在信賴在哪裏?
哪一天大家要清算法官、檢察官, 誰會挺你們?
就靠著司法獨立的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