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早就說過
犬法官限制國會聽證調查權
是在幫行政權擴權 是限縮立法院的監督權
行政院職權負責計畫跟執行
立法院職權本來就是負責審查跟監督
讓立法院合理監督才是符合權力分立原則
而不是反過來胡扯"立法監督行政"會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這完全是限縮立法院本身的監督職權
間接擴大了行政權職權
要說擴權 這些垃圾判決完全是擴了行政權
搞不懂憲政體制 還能當上犬法官
一堆法律人真是丟臉
※ 引述《a0580531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陳怡潔
: 3.完整新聞標題:
: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憲法判決參考就好、不用遵守」 綠委崩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法制局8月發布一份報告,其中提到憲法判決對於立法院的約束效力,「立法機關
: 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引發討論。該份報告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上任後所任命
: 的立院法制局長郭明政等人所撰寫。民進黨立委陳俊宇昨晚透過臉書質疑,立院法制局為
: 什麼要出這份報告呢?而且罕見地由局長親自掛名?從內容來看,非常可能是為了「國會
: 擴權法案2.0」預先鋪陳法律論述。
: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報告中指出,大法官解釋結果應不具憲法位階,亦不能取代現行成文憲
: 法,且無法限制未來國會立法形成自由,其合理之理解應僅係後法優於前法之法理原則。
: 該報告表示,憲法判決之拘束力來自憲法訴訟法第52條至54條及司法權的本質:從法律賦
: 予憲法法庭判決拘束力之角度觀察,效力不能自封,故除憲法外,任何法規範或法律行為
: 之效力均應源自位階更高的其他法律,憲法訴訟法雖有賦予憲法法庭判決法定拘束力,惟
: 並無明文規範對於之後(重新)立法之拘束力。
: 更引用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所述:「司法判解之既成先例,於法律位階上
: 固有其相當之參考價值,惟僅係藉由其論理之說服力影響其他政治部門,憲法判決對於立
: 法機關課以未來立法義務,欠缺憲法及法律依據,其拘束力存在疑義,立法機關僅有尊重
: 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以上外國及我國學者之看法,殊值參考。」
: 民進黨立委陳俊宇昨晚在臉書上表示,憲法法庭去年判決藍白兩黨主導的擴權修法大部違
: 憲(113憲判9),而法制局這份報告則主張,同樣的東西,國會可以再立一次法,而且大
: 法官不能管,也不該管,必須遵重立法院代表的多數民意。先不論這份報告內容合不合理
: ,顯然藍營已經著手準備論述武器,而法制局作為國會的智庫單位,在韓系人馬主導下,
: 積極幫藍白立委製造子彈。先是癱瘓憲法法庭,接著開始論述立法權不受憲判拘束,泛藍
: 毀憲亂政的惡行一波接著一波。如果未來發生「國會擴權2.0」,賴政府如何因應?執政
: 至今遲遲無法主導政治議程,長期居於守勢,當然會被當成沙包打。大罷免之後,民團元
: 氣大傷。現存的8位大法官,其中多數人竟甘願自廢武功,眼睜睜看著憲法法庭停擺,三
: 權分立失衡。無怪乎藍營得寸進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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