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73 (煞氣der法師)
2025-08-06 07:13:111.媒體來源:自由社會
2.記者署名:劉詠韻
3.完整新聞標題:擺脫債務枷鎖!單親媽獨撐家計遭173萬壓頂 北院裁准更生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8/05/php6J2V4a.jpg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認定邱女確有債務無力清償,准許進入更生程序。(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面對高達173萬元債務壓力,於統一超商擔任店員、獨自撫養
孩子與年邁父親的邱姓單親母親,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程序。台北地方法院昨裁定,認定
其確有債務無力清償,准許進入更生程序,藉由法律途徑重建經濟生活,擺脫債務枷鎖。
北院審理指出,邱女因生活困難,去年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調解,但協商未果,其所負無
擔保及無優先權的債務本金、利息,總額為173萬9890元,扣除名下保險解約金約13萬
2389元後,仍有超過160萬元債務待清償。
北院調查,邱女目前月收入為3萬5330元,需支應自身生活費2萬280元,另獨力扶養一名
仍在就學的未成年子女及年逾七旬、無穩定收入的父親,每月支出扶養費分別為8000元及
5000元,扣除後每月僅餘約2050元可用於還債。依此金額計算,清償完全部債務需耗時逾
65年,顯見邱女確已無法以現有條件正常履行債務。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認定邱女為「消費者」身分時,雖發現她曾掛名擔任小吃店負責人,
但因店面月營業額平均未逾20萬元,仍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適用標準。
北院認為,債務人對已屆清償期之債務有不能清償之虞,無駁回更生聲請的法定事由,遂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1條等規定,裁定其自114年8月4日下午4時起,開始更生程
序,並指派司法事務官協助後續處理。
北院提醒,債務人後續仍須提出一份具實踐可能、足以獲得債權人會議通過,或經法院認
定為公允的更生方案,方能免於程序最終轉為清算,呼籲債務人審慎擬定未來財務規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features.ltn.com.tw/spring/article/2025/breakingnews/513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