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下面的統一方法行政成本最低、而且雙方裏子面子都顧到了:
1:在PRC跟ROC架構上 增設一個中華聯邦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ese Union)
主權遍及大陸港澳南海台澎金馬
然後加一個「虛位」的聯邦主席純禮節元首,類似德國總統/瑞士輪值主席
PRC、ROC 立法機關各自選出虛位主席,任期一年輪值
只負責簽儀式文件、發賀電,不得碰軍隊或預算
2:設「兩岸事務協調委員會」
全用現有國台辦/陸委會/海基會人馬兼任
3:不動:兩岸憲法、軍隊、稅制、司法、總統/主席職權全部照舊
中華聯邦共和國預算:聯邦主席+兩事委 由PRC/ROC 依 GDP 6:4 攤
簡單講 象徵性同框統一、但彼此制度不動又花最少的行政成本
這樣台灣一方面就是在一個中國下 卻又完全保留自己的中華民國政體
既不花錢 又沒有任何行政變更 頂多護照在中華民國上面加上 中華聯邦共和國
太完美了
※ 引述《kons (kons)》之銘言:
: 先說,這邊討論的是,相信中共會遵守約定的前提下。
: 如果你認為,中共不可信,提的條件絕對會撕毀,
: 那你就是堅決反對兩岸統一,這篇對你而言沒啥好討論的。
: 認為中共可信的,大家在什麼條件下,可以接受統一?
: 一國兩制是基本的吧?
: 台灣維持現有政治體制,可以選自己的省長,但不能宣傳台獨思想。
: 跟香港一樣,稅收不上繳,台灣省稅收自己用。
: 大陸人來台須要登記並申請。
: 頂多在東部割個軍港給解放軍用,但軍人想出營區要登記,不得在外過夜。
: 台灣人犯罪在台灣受審,不送中國大陸。
: 還有嗎????
: 至於什麼送我一個老婆這種的,心裡想想就好,不用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