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罷吳四騎士」賴苡任不認罪聲請傳喚1不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8-02 07:35:29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記者 潘千詩 / 攝影 潘建樺 報導
: 國民黨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藍營青年「罷吳」團體召集人賴苡任今(1)日下午因
: 死亡連署案,前往台北地院開庭。賴苡任否認犯罪,並要求檢察官聲請傳喚指控他指導的
: 「一位不詳志工」及15位獲緩起訴的志工,但北檢公訴檢察官卻認為傳喚這些證人「荒謬
: 」。
是說,台北地院業已公開「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聲字第一九五六號、第一九五七號及第一
九九七號」刑事裁定
其中附上的「一一四年科控字第五十四號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內容如下:
https://images2.imgbox.com/7d/cb/ltMGvibc_o.jpg
雖然是可以看得明白,但字跡上不可能沒有太潦草
而且在勾選「其他經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認為適當之事項」的同時,卻沒有寫上所
謂的「適當事項」明細
看來不僅是因為匆忙(急著簽發來讓被告重獲自由),還有所屬政黨的「濫行羈押」、「
逼人認罪」等成分了...
話說回來,賴氏理應很清楚,他根本沒有被羈押,相信主要是與「犯罪行為不足以到達相
當程度」有關
而在這個前提下,居然還能扯到「不詳志工」,可能會成為「法院得逕行拘提、命再執行
羈押或為其他適當之處分」的理由,希望他自己可以多留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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