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市調處林姓組長 洩密餐敘名冊判刑出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8-01 12:39:06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賴佑維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市調處林姓組長 洩密餐敘名冊判刑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5-08-01/656/20250801002054.jpg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林姓組長2022年支援嘉義地檢署搜索台蠟公司案件,查扣前董事長林哲
印的宴客記事本內,發現內容記載時任高層曾多次與其餐敘、球敘。林姓組長回報時任處長
,桃園地檢署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桃園地方法院將林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
,可上訴。(賴佑維攝)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林姓組長2022年支援嘉義地檢署搜索台蠟公司案件,查扣前董事長林哲
印的宴客記事本內,發現內容記載時任高層曾多次與其餐敘、球敘。林姓組長回報時任處長
,桃園地檢署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桃園地方法院將林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
,可上訴。
檢方調查,林男擔任桃園市調處機動站犯罪防制科組長時,2022年10月5日帶隊支援嘉義縣
調查站搜索台蠟公司,查扣林哲印的3本記事本,發現與時任調查局副局長、桃園市調處處
長、新北市調處副處長餐敘、球敘。
林返回桃園市調查處後,向科長回報,再向處長報告。桃園地檢署認為林涉犯洩密罪。林男
在審理時雖否認犯案,但比對多位證人的證詞,以及林在調查時的陳述,證實林男有罪。
法院認審酌林男身為調查官,負有嚴守祕密之義務,竟利用職務上所賦予之機會、權限洩密
,危害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有損人民對國家之信賴;又犯後否認犯行,態度非
佳,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801002053-260402
6.備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