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強硬侵犯!女網友醉後失身 她見「內褲都是血」崩潰求援
TVBS 記者 沈冠勳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29 16:30
桃園一名高姓男子在去年5月9日,邀約女網友小美(化名)在林口一間餐廳吃飯,吃完飯
後邀請小美前往桃園龜山住處續攤飲酒,並在凌晨間趁小美酒後意識模糊時強行發生性行
為,小美奮力抵抗逃至洗手間,發現自己內褲上都是血;桃園地院日前審理此案,依據現
場證據及醫院驗傷報告等,審理後認定高男犯下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5月9日晚上,高男與小美在林口共進晚餐後,邀請
小美至其位於桃園龜山區的住處續攤飲酒。凌晨時分,小美因飲酒過量意識模糊,高男趁
機對其進行性侵。
小美表示,高男當時突然站起來抱她和親她的臉和脖子,等有印象時已經在高男的床上,
高男一邊親一邊把裙子掀起來,並將她的內褲脫掉,用手指伸進去小美的私密處,後面更
直接將生殖器插入,沒有戴保險套也沒有射精;過程中小美不斷掙扎,明確表示拒絕,最
後小美抓到空隙,翻身離開到洗手間,就在洗手間內發現自己的內褲都是血,上完廁所後
出來發現高男已經睡著。
小美趁高男熟睡時離開現場,並向朋友求助,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並在醫院驗傷,證實
處女膜撕裂並出血,衣物及體內採樣均檢出與高男DNA相符的樣本。法院依據小美陳述、
現場證據、驗傷報告及第三人證詞,認定小美供述一致且情緒真摯。儘管高男否認犯行,
辯稱為合意性交,法院仍認為小美明確表達不願發生性行為,高男卻藉酒後優勢予以侵犯
,構成強制性交罪,最終判處高男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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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噁 台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