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臨少子化的問題,不過說實在的,鄉民想生小孩是為了什麼呢?
大家知道基督教有所謂的原罪論,認為人生下來就是罪人有原罪。
這表示出生為人是一件很不好的事。
那最好的方式當然就是不要再繼續生出罪人出來,而不是生出罪人再來求贖罪。
當然教徒自己已生出來了沒辦法,但他們為什麼不肯選擇不生小孩呢?
事實上基督教的實質創立人保羅鼓勵教徒不婚不生最好,經文如下。
還有耶穌也沒生小孩,而基督教說要效法耶穌。
哥林多前書7章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中略~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雖然保羅沒有說這是強制規定,但他明確認為不要嫁娶比較好。
在那個時代教徒們不嫁娶當然也不會生小孩。
現代當然不一定了,歐美有一大堆教徒不守教規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的。
有些教徒可能會認為,自己生了小孩後可以給他從小就送到教會接受洗腦,並且禁止他接
觸到其他宗教思想,確保小孩在沒有自己的思考判斷下成了基督徒得到贖罪。
但事實上你的小孩會不會一直都是基督徒,這不是你能決定的,當然從小洗腦可以提高小
孩是基督徒的機率,這是為什麼多數基督徒還是來自基督教家庭,但這不是百分之百的。
我就看過很多基督教家庭長大後離教或改信異教的。
既然沒辦法百分之百讓教徒的小孩一定成了基督教的信徒得到所謂的贖罪,那最好的方式
當然就是不要生小孩。
尤其主流基督教還有靈魂不滅以及地獄的思想,若你的小孩沒有得救,死後還得在地獄被
永遠懲罰。
基督徒繼續生小孩生出罪人,就有機率製造一個永遠受懲罰的靈魂,這是不是在害人?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教徒如果願意愛人,又怎麼能自私的為了自己的需求而生出罪人
製造一個有機率要永遠受罰的靈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