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aliya (莉雅)
2025-07-25 13:56:06※ 引述《shotholisi (再過8年就是老年給付)》之銘言
: 你看吧
: 這就小粉紅
: 咳…呸
: 我又想到2018年6月去對岸深圳機場
: 拿出中華民國護照+台胞證時
你為什麽會有臺胞證呢?
你為什麽會有中國頒發給在臺灣的中國公民的證件呢?
是因為中國用槍頂著你腦袋,強迫你申請的臺胞證嗎?
這不就是犯賤嗎?
至於臺灣某些人,在奧會模式的各種場地上破壞規矩,已經是一種慣例了。
你願意發賀詞,願意發寫著中華民國四個字的東西,離開運動場地和場館。
洛桑協議、奧會模式,明確說了。在運動賽場,包括比賽,包括頒獎,包括觀賽,包括
在場地內,都是一樣的,不允許出現中華民國以及中華民國旗幟,只允許使用中屬臺北
以及奧委會旗幟。本來就是非法的,不合規的名稱、標志。
你要不就別參賽,你參賽了,簽協議了,說明你認可這種模式,你就遵守。別一邊參賽
,一邊不遵守。別人指出你違規,你還自以為委屈,惡人先告狀。
自己天天犯賤,搞小動作,指出你違規,還有臉叫屈,這腦回路,真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