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

作者: skyoun (skyoun)   2025-07-24 11:48:18
※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銘言:
: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沒有法律依據
: NOWnews今日新聞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
(恕刪)
: 台北市選委會說,只要符合投票資格,選委會都會寄發通知書,但如果因個人狀況無法

: 票,不能說是選委會剝奪了投票權;而以往投票的慣例,是投票所必須是公開場合,讓

: 特定人可以在場監督,投票完也會立刻轉變成開票所,在看守所或監獄設置投開票所,

: 符合此項原則,若要採不在籍投票或是通訊投票的方式,也應是民意有共識,立法機關

: 法律授權,才可以採行。
不是『選委會剝奪了柯先生的投票權』,政府是個整體,這個整體剝奪了公民的權利
還是個憲法保障的權利耶!
: 台北看守所也說,看守所職責在於避免戒護人逃匿、串供,如果要戒護民眾到投票所投

: ,人力配置、維安等都會有困難,也非短短幾天可以完成,且戒護時可能要上銬,也可

: 妨礙投票,若要避免逃匿,要有人陪同投票,也可能違反秘密投票的原則。
小魯有個想法,用『監獄的會客室』當投開票所
1.先把圈票處、票匭等放在收容人區,進行投票
2.家屬區開放旁觀,維持監獄既有的進出登記制度
3.投票結束,就地開票
4.與柯先生同選區的收容人,都可以參與投票(維持『秘密投票的含義)
安全、動線設計都是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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