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ze (不要問我)
2025-07-23 14:01:02※ 引述《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之銘言:
: ettoday
: 陳佩琪:會依規定申請柯文哲投票 戴頸圈、手銬、腳鐐都沒問題
: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1日)貼出「柯文哲的罷免投票通知單」表示,請問賴清德,這是哪
: 門子的黑色幽默?引起各界熱議柯文哲是否能完成罷免投票,對此,柯文哲的夫人陳佩琪
: 表示,柯文哲沒被褫奪公權,有出來投票的權利,他們會依規定申請,北所看要幾十個人
: 戒護、要戴頸圈、手銬、腳鐐都沒問題,會遵守規定,她也強調,期待週六能和先生柯文
: 哲一起去投票。
: 陳佩琪表示,不知道先生的投票通知單是什麼單位寄發出來的,但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
: 先生柯文哲沒被褫奪公權,所以當天有出來投票的權利,他們會依規定申請,申請到了,
: 請北所看要怎麼戒護投票,看要幾十個人戒護、要戴頸圈、手銬、腳鐐都沒問題,他們
: 會遵守規定。
: 陳佩琪也透露心聲,快一年了, 司法對他們家的壓迫,無窮無盡,想到這一年父親病危
: 柯文哲不能親自照顧, 告別式不能全程參加,生病無法及時治療,結果上週聽到檢察官
: 說「柯文哲壓迫司法,所以要繼續羈押他」,當下聽了嚇一大跳,一再確認沒聽錯,是他
: 們壓迫司法而不是司法壓迫他們?
: 陳佩琪提到與租客糾紛,上週有一則律師去民事庭告租客要返還辦公室和還清欠繳租金的
: 新聞,記得去年八月16日在他們家未被搜索前,租客寫封賴簡訊給她,「有一台冷氣壞了
: 換一台冷氣要2萬元左右!是不是我找全國電子換一台,發票給您,再從房租中扣除.謝謝
: 」、 「畢竟我已經承租近14年」,「101年搬進來時自行裝潢所有的一切」。
: 陳佩琪說,當下自己不知道屋主是否該幫修理冷氣和處理室內裝潢問題,但她仍在同天立
: 刻回了兩個字「可以」,這是去年八月中的事了,結果8月底家裡被大搜索,租客從此就
: 不再付租金了,連租約到期也不肯搬走。
: 陳佩琪再說,現在事情都到民事法庭了,她要講的是人要有理性邏輯和合理思考,是檢廉
: 去那裡非法搜索的,整件事情和他們夫妻無關,柯文哲和民眾黨任何人從未和該租客見過
: 面,也從沒去過那間辦公室,更不可能會有人丟包黑色行李袋在裡面,自己也只在簽約時
: 待了1小時左右,全程有原屋主和仲介在場,要問檢廉有何證據或有何權力去那間辦公室
: 搜索?民宅可以沒證據隨便進入搜索的嗎?社會還有法理嗎?
: 陳佩琪強調,在這裡跟租客明講,檢廉沒有證據啦,連來他們家都是違法搜索的,更何況
: 是那間先生根本沒去過的辦公室,建議租客去提告檢廉或去申請國賠,這樣可以拿到被我
: 方求償的一百多萬欠租的好幾倍。
: 最後,陳佩琪也再次表示,期待週六能和先生柯文哲一起去投票。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21/3000471.htm
: 讓大家好好看看違背党意會是什麼樣的下場
受刑人投票權這個議題最近幾年好像很熱門
帶大家看看幾個意見
法律白話文
破天荒!法院認證:受刑人有權投票,國家有義務排除萬難!|司法動態
https://plainlaw.me/posts/restoring-voting-rights-for-inmates-in-Taiwan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我國監所裡的收容人,除非是受到褫奪公權宣告,否則公民參政權並不受到影響;至於受
褫奪公權的受刑人,依刑法的規定,所剝奪的參政權有「為公務員之資格」、「公職候選
人之資格」。在2006年修法之後,已不包括「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換句話說,沒有任何法律,限制任何受刑人行使選舉權的資格,更不要說那些尚未被定
罪的羈押被告。
https://www.jrf.org.tw/keywords/100#more
憲法法庭也曾有人申請違憲判定
112年憲裁字第146號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40&id=351208
113年憲裁字第7號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498&id=351996
都不受理 但是有不同意見書 摘要如下
【大法官不同意見(許宗力、黃昭元、尤伯祥3人)】
不同意多數「不受理」的裁定,主張:
1.本件牽涉憲法保障之參政權,具有重大憲法意義,應進入實質審查;
2.雖然現行法律未明文剝奪受刑人投票權,但實際操作上卻系統性排除他們行使投票權
,已構成「實質限制」;
3.即便立法形成有彈性,仍應確保基本權能被實現,不能放任「立法與行政不作為」使
某些國民無法參與民主;
4.在不違反選舉公平原則的前提下,國家應為受刑人設計可行之投票制度。
真的很好奇 這件事情如果跑去釋憲會發生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