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辦公室主任高調著軍服 媒體人揪「違法了」:1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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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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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
張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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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41號演習,總統賴清德辦公室主任陳羿伶著軍服現身。(讀者提供)
為期10天9夜的漢光41號演習在18日結束,而賴清德總統辦公室主任陳羿伶事後於個人臉
書上傳自己穿著軍服的照片,更提到「打掉重練」、「加緊腳步推動改革」等,引發政外
界熱議。對此,媒體人樊啓明則在臉書發文提2法條,文人幕僚卻高調穿軍服,已經違法
了。
根據上報報導指出,陳羿伶在漢光演習結束後,在個人臉書PO文表示,本次演習是「打掉
重練,一步步推進。一年來,加緊腳步推動改革。」更大力稱讚賴清德,「雖然困難重重
,在每一次的內部會議,都能感受總統守護國家的強大決心。」賴清德常把「準備,不是
挑釁。透過實力,才能達到安全與和平」,掛在嘴邊。她強調,10天9夜的漢光41號「無
劇本演習」,與史上最長14天教召結束後,相信有參與的人都可深刻感受到不同,並喊話
:「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意待之。繼續前進!」
而陳羿伶的發文還附上一張自己穿著全身綠色迷彩軍服的照片,模樣儼然像是一名國防將
領,文末則標註主題標籤「紀念第一次著軍服」「漢光的臂章很美」等。該文章一出立刻
引發熱議,綠營內部更是湧現反彈雜音,因為在以往,總統幕僚大多是退居二線,在總統
身後默默運籌帷幄,很少會有人如此高調。
對此,樊啓明表示,鉡`統辦公室主任當屬文人幕僚,卻是高調穿上軍服PO臉書?而根
據陸海空軍刑法第 74 條規定: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
外刑法 159 條規定:「冒充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罪」。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
或官銜者,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