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25-07-20 13:05:52這件事很麻煩喔
一, 違法行政處分的撤銷: 需要補償當事人的損失
二, 合法行政處分: 原則上不得廢止, 除非因重大公共利益,
就算你基於水土保持的重大公益廢止, 你一樣要賠償廠商的損失
這件事看起來, 就是高雄市政府整個看起來能力很差的感覺
我們中國人做事就是稀哩乎魯,
隨便亂核定許可, 沒想到行政處分要撤銷是這麼的困難
真的很糟糕
ps: 違法行政處分撤銷, 只有一種狀況可以不用補償: 當初廠商拿假資料來騙你
, 不過這件事看起來沒有, 只能說高雄市政府慘慘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