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認真問,詐騙案應取消善意第三人吧?

作者: amanda815625 (櫻井)   2025-07-20 12:55:17
現在詐騙案之所以猖獗
就是詐騙集團濫用「善意第三人」規定
很多洗錢、詐騙交易
都透過善意第三人完成
法律又承認詐騙案的善意第三人交易
所以造成民眾嚴重損失
但比如「脅迫」案
就「不承認」「善意第三人」
換句話說
被脅迫而達成的交易
是可以不算數的
同理
應該修法改成
被詐騙而達成的交易
即使是透過善意第三人
也是可以不算數的
這樣才對吧?
好比說
假設有人被詐騙而賣掉房子
賣給表面上不知情的第三人
那這個買賣交易就應該可以不算數
因為是被詐騙
詐騙也是惡性重大
不應承認「善意第三人」法律地位才對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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