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7-20 09:48:14連著來談:
※ 引述《k99t (聖誕小雞)》之銘言:
: 其實今天撞死醫生
: 說不定是台灣的轉捩點
: 說不定從明天開始交通大改革
: 以後人民就會跟日本人一樣
: 是行人天國
: 這是不是一件好事?
※ 引述《moondark92 (明星黯月)》之銘言:
: : 推 tchialen: 不是法律人 114.40.149.26 07/19 21:41
: : 推 koiopolo2: 不是立委 101.139.187.49 07/19 21:42
: : → snow3804: 撞到法官 111.71.213.241 07/19 21:42
: : → heyd: 撞死高官才有可能 1.170.186.120 07/19 21:43
: : 推 hkcdc: 撞到公民團體才是大事 49.216.166.246 07/19 21:43
: : 推 salesperson: 沒撞到高官或大老闆是不可能理你的 223.139.135.242 07/19 21:47
: : 推 h034826567: 撞法律人會 223.138.26.54 07/19 22:32
: 其實撞到誰都一樣,
: 人都有惰性的,什麼加強教育訓練,甚至事後判重刑可能都沒用,
: 最重要的是在死傷發生之前,及時處理這些危險駕駛的行為,
: 而且這並不像兒虐發生在私人場所隱密無法即時監控,都會區路口都有監視器,
: 而成本與技術上現在AI應該有能力從影像篩選出可疑有致人死傷之虞的危險駕駛行為
: 政府應該考慮修法,盤點可能造成行人死傷的危險駕駛態樣,訓練AI辨識此類行為,
: 然後每天用AI分析前一日所有路口監視影像,篩選出所有可疑車輛影片,
: 再由人工確認後逐一罰鍰記點,其中尤為惡劣者,如極度迫近行人逼行人讓道者,
: 甚至應以不確定殺人傷人故意等罪或至少用強制罪起訴?
: 罰1次2次或許風頭過了就忘了,時時刻刻違規就罰,常常違規就吊照,
: 相信定能養成較安全的駕駛行為,減少行人死傷
這個講簡單直白一點,就是「科技執法」
或以其更「科學」的名稱來談,藉由「自動執法系統」(AES)的方式,來取締道路上
的任何違規行為
但在安裝、執行之前,必須確保萬無一失,才能發揮成效。
藉此提一提馬來西亞的情況:
雖然長期以來都在執行這個制度,但因為「不該抓的被抓」(或反之),導致許多冤案的
產生
但是當局卻一直說「不服可以申訴、由人工重新檢視」之類的,嘗試敷衍了事;且沒有繳
清違規罰款的話,和台灣的「行政強制執行」不一樣,是可以被起訴、治以刑事罪名,會
留下案底的
這些直到現在,都還沒找到正確的解方(如「怎樣能更準確執法」之類的),相反的卻越
做越「精闢」(不能被輕易發現),要有信心都難...
話說回來,至於「鑑定高風險犯」之類的,這感覺不可行
畢竟除非能有查慣犯的機制,否則這種一般上難做
預防性的制度,其前提是必須有「發生」,才能得知結果(如何解決),這單靠「心理評
估」是看不出來的
基於「百密必有一疏」的道理,這些終究必須靠「科學」的方式應對,用公眾輿論施壓的
效果極度有限,別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