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爆卦]網熱議:法律白話文公然偽造憲法

作者: zaqmkovfr (33)   2025-07-19 17:36:53
法白現在修正他的文章了
但是他的結論還是有違憲疑慮
我來針對說法律案增加支出違憲的人的立論基礎來表示沒有違憲
很多人說這次普發現金條例違憲,理由是立法院不能增加支出,還搬出釋字264跟391。
但如果仔細看這兩號解釋的背景跟語句,其實根本不能直接拿來反對這次的法律案。
先說釋字264,它處理的是在【審預算案!時!】,立委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加發半個
月年終獎金】,這明確是在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之外加錢,而且是【當場在預算會議裡臨
時加支出】,所以違憲很合理。
再看釋字391,它的語境其實也是在討論【預算案審查當中】,立委把某些項目的錢挪來
挪去,結果導致某項目變成比行政院原案還多錢,這種【移動導致增加】也被認定違憲。
重點是,大法官說「其情形與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實質上亦
無不同」這句話,是在這個上下文中講的——也就是
【都在審預算案時發生的】。
有人解讀這段話說
「預算案之外、立法院用法律案提新增支出也違憲」,
但這是【過度延伸】。
這句話的「預算案之外」
其實是對應264提的臨時提案,【在預算案主體外,針對「正在審」的預算案做臨時提案
,增加原本預算案沒有的預算】的狀況,而不是指【非預算外的所有法律案】。
如果今天法律案一律不能產生支出效果,那所有的補貼法案、照顧弱勢的專法、原民補償
條例是不是都要說違憲?
所以結論是:這次法律案從【形式】、【程序】、【憲政脈絡】來看都【沒有違憲】,反
倒是那些【擴張扭曲釋字391、把立法權限綁死】的人,才比較接近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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