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師大女足案 黨說一個月檢討?鄉民教你!

作者: opppoo123 (little_dd)   2025-07-19 12:35:05
欸欸欸,師大女足那個把學生當血牛的案子,今天要開記者會,大家還記得嗎?
每天抽三次血、連續抽14天,執行的人還不是醫生護士!
這種電影裡才會出現的垃圾劇情,竟然在台灣最高學府之一上演。
然後我們的政府咧?
立委林淑芬質詢完,衛福部長邱泰源兩手一攤說:「好啦好啦,一個月內檢討啦!」
幹!一個月!?
當我們鄉民都第一天出社會?這SOP我都會背了啦!
拖一個月,新聞熱度就沒了,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這種嚴重侵害學生身體自主權、可能搞出人命的惡劣事件,
民進黨政府就想這樣「輕輕放下」?當台灣人塑膠做的?
人家立委都把證據甩在臉上了,最大幫兇就是衛大力挺的衛福部自己那張101年的垃圾函釋啦!
一張公文開了個無敵大後門,跟台師大說:「IRB過了,阿貓阿狗都能抽血喔^.<」
結果搞出事來,次長林靜儀第一時間還在甩鍋給教育部,真不愧是黨的醫界專業人才。
現在咧?
那個把學生當白老鼠的教授,停聘了沒?移送法辦了沒?
那個蓋章通過的IRB委員會,解散了沒?委員公布出來讓大家認識一下啊?
都沒有!什麼都沒有!只有官員一句輕飄飄的「一個月後再說」。
媽的,政府不做事,鄉民來教你!
不要再打假球了,現在、立刻、馬上,全國人民盯著你做下面幾件事:
1. 【刑事告發!立刻偵辦!】
證據: 抽血紀錄、學生證詞。
要求: 衛福部跟教育部「主動」把研究主持人跟執行抽血的研究生,依違反**《醫療法》第28條「密醫罪」**移送地檢署!這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不是罰錢了事!不要等學生自己去告!
2. 【證據保全!防止滅證!】
證據: 師大體育系辦公室跟實驗室裡的所有資料。
要求: 教育部立即協同檢調,對師大該研究計畫的所有原始紀錄、經費核銷、受試者同意書進行「證據保全」!不然等你們開完會,證據早就進碎紙機了啦!
3. 【行政懲處!斷他金流!】
證據: 國科會的研究補助案號。
要求:
教育部: 立刻將該教授停聘接受調查!這種人還能接觸學生?
國科會: 立即撤銷該計畫補助、追回所有款項,並將此人列入學術黑名單!看他以後還敢不敢拿納稅錢亂搞!
4. 【立即修法!堵死破洞!】
證據: 衛福部那張101年的白痴函釋。
要求: 行政院立刻提出**《人體研究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白紙黑字寫清楚:「凡涉及侵入性醫療行為,執行者『必須』具備合格醫事人員資格,沒有例外!」** 不要再讓底下官員用一張函釋架空法律!
幹,一個政府搞到要鄉民來教怎麼辦案,整天只會大內宣跟搞側翼,可悲啊!
這篇不大力推爆,就是在縱容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今天你不為女足隊發聲,明天被當成實驗品的可能就是你家小孩!
有沒有政府擺爛無能,要靠鄉民治國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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