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rd09 (鳥九)
2025-07-19 09:54:231.媒體來源:壹蘋
2.記者署名:
張欽
3.完整新聞標題:
南方澳斷橋|教授指示造假橋樑檢測紀錄 判刑1年6月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健行科大前教授陳明正,被控承攬宜蘭縣橋梁檢測過程,指示沒有檢測資格人員到現場會勘
並造假會勘紀錄,一審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他2年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院二審日
前改判他1年6月徒刑,其副手張綵宸則判1年2月,均定讞。
陳明正本身也是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的負責人,他承攬延攬新竹、宜蘭等地的橋粱檢測
業務,其中包含2019年間南方澳大橋斷裂事故,他因涉及新竹橋梁檢測不實部分,日前被判
刑6月定讞。
宜蘭地院判決指出,陳明正於健行科大擔任榮譽教授期間,還兼任非破壞檢測中心主任,同
時也是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負責人,另時任健行科大兼任助理教授張綵宸,同時身兼檢
測中心專案人員,也是萬喬豐公司的股東。
陳明正與張綵宸於2018年間承攬「宜蘭縣橋梁檢測及縣、鄉道橋梁巡查作業委託服務案」,
涉嫌分包給未具檢測資格人員,前往三星、礁溪、壯圍、五結、羅東、冬山、蘇澳與南澳等
8個鄉鎮的各橋梁現場勘驗並拍照。2人還另涉指示數名沒有資格的工作人員,在「第二代台
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中,以具資格的檢測人員名義登錄檢測資料,共涉及541座橋梁
的造假資料。
宜蘭地院法官認為,不能僅因檢測人力不足就偽造會勘資料,此舉恐影響公共設施安全,危
及民眾生命,因此判陳男2年徒刑,張女1年10月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院二審認為,陳男與
張女於二審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考量陳男曾回到三星及礁溪等地的橋梁進行補檢,違法程
度降低,張女又於案發後罹患腦中風,因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男1年6月徒刑,張女1年2月,
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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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罰這麼重以後應該不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