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25-07-18 20:47:05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定瑜/核稿編輯
3.完整新聞標題:
「剴剴條款」三讀!郭昱晴示警:恐誤傷邊緣母親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堪稱「剴剴條款」的《刑法》修正案,增訂包括殺害未滿7歲
之人,加重其刑1/2、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不過,綠委郭
昱晴提醒,法律仍需保留一定的彈性原則,否則「可能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親。」
郭昱晴於臉書粉專表示,朝野對於虐童案件應處以重刑已有高度共識,「然而,我們必須
強調,修法過程必須在不違反《兩公約》基本人權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區分動機與行
為嚴重性的彈性原則,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法治精神。」
郭昱晴舉例,1位年輕媽媽長期獨自在家中照顧年幼孩子,因經濟壓力、缺乏育兒知識,
在沒有親友支持下,導致情緒失控,而孩子在哭鬧時,她忍不住打了孩子甚至踢了幾下,
造成孩子因為內出血死亡。「這起事件當然非常悲傷、需要法律處理,但從司法角度看,
這名媽媽並不是『計畫要殺死孩子』,而是情緒失控、長期被疏忽下造成的『過失或間接
傷害致死』。」
「我們擔心刑罰若超出比例原則,不僅無法彰顯司法正義,更可能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
親,造成新的社會創傷。」郭昱晴坦言,對於這類極端虐童致死案件,應有獨立條文、獨
立罪名,彰顯國家對幼童生命權的絕對重視與保護,「然而,這一立場與藍白陣營堅持修
正《刑法》第286條的做法仍存在根本差異。」
郭昱晴呼籲,「不宜將此類重大案件併入現行傷害致死的脈絡處理,應以獨立條文明確設
限,才能真正回應社會對保障幼童生命權的高度期待。」更強調,「當面對剴剴案這起令
人心碎的幼兒虐待悲劇時,我們除了嚴正譴責施虐者,也不能忽視整體制度的全面崩潰與
監督的荒腔走板。」
最後,郭昱晴質疑,「藍白委員對這些重大疏失曾有質疑過嗎?對兒福聯盟內部是否存在
群組串證、滅證或卸責行為,有追責過嗎?到底這是一場包庇護航的政治演出?還是操弄
延會的理由和工具?」也提到,「我們真正要做的,是面對錯誤、檢討體制、追究責任,
並制定一套能有效懲惡、保護幼童生命的法律機制。這才是社會期待,也是我們堅持的立
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12752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