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

作者: whaskey (whaskey)   2025-07-18 15:43:41
有的人真的是不要說話比較好啦
來看一下
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
或無期徒刑;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
上有期徒刑。
我把一個沒自保能力的小朋友
對折塞進垃圾桶裡 和其他凌虐行為 讓他等死 最後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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