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

作者: tty0102 (酒精)   2025-07-18 15:18:08
【支持增訂刑法第272條之一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
針對今日院會,朝野對於虐童案件應處以重刑已有高度共識。然而,我們必須強調,修法
過程必須在不違反《兩公約》基本人權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區分動機與行為嚴重性的
彈性原則,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法治精神。
舉例:一位年輕媽媽長期獨自在家中照顧年幼孩子,因經濟壓力、缺乏育兒知識,在沒有
親友支持下,導致情緒失控。孩子在哭鬧時,她忍不住打了孩子甚至踢了幾下,造成孩子
因為內出血死亡。
這起事件當然非常悲傷、需要法律處理,但從司法角度看,這名媽媽並不是「計畫要殺死
孩子」,而是情緒失控、長期疏忽下造成的「過失或間接傷害致死」。
我們擔心刑罰若超出比例原則,不僅無法彰顯司法正義,更可能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親
,造成新的社會創傷。
~~~
遺憾的是,今日在條文內容上仍出現重大歧見。我們主張應於《刑法》增訂第272條之一
,明確規範:針對未滿七歲兒童,以凌虐方式犯第271條第一項殺人罪者,可處死刑或無
期徒刑。我們認為,對於這類極端虐童致死案件,應有獨立條文、獨立罪名,彰顯國家對
幼童生命權的絕對重視與保護。
然而,這一立場與藍白陣營堅持修正《刑法》第286條的做法仍存在根本差異。我們認為
,不宜將此類重大案件併入現行傷害致死的脈絡處理,應以獨立條文明確設限,才能真正
回應社會對保障幼童生命權的高度期待。
更重要的是,當面對剴剴案這起令人心碎的幼兒虐待悲劇時,我們除了嚴正譴責施虐者,
也不能忽視整體制度的全面崩潰與監督的荒腔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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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剴剴案時間軸:
2023年12月24日平安夜,一名年僅一歲多的孩子,在歷經114天凌虐後身亡。
2024年3月11日媒體首次揭露剴剴案。
3月間,兒福聯盟舉行兩次記者會,一次笑著面對鏡頭,一次甚至不准媒體提問,對
外毫無交代;沒有人前往上香,這個孩子只得到了兒盟一個500元冰冷的屍袋。
3月18日,兒福聯盟高層董事王育敏立委,以召委身份主持「剴剴案專案報告」,球
員兼裁判;國民黨立委更全黨護航,甚至對吳思瑤委員施以肢體暴力。
3月22日,台北市議會針對剴剴案提專案報告,再遭國民黨黃呂錦茹到場坐鎮指揮多
位議員阻撓技術性流會,全黨護蔣萬安市長一人。
3月29日,兒福聯盟遞出一份毫無檢討的「檢討報告」,對剴剴案隻字未提,反而哭
窮聲稱虧損9700萬元,卻被揭露前一年度,恰巧以現金9700多萬購置台中不動產,一個總
資產高達46億的社福巨獸,行事引發輿論譁然。
9月3日,主管機關終於由教育部改隸至衛福部,制度變革遲來九個月。而這個案子從
頭到尾,我向部會質詢至少十次以上。
2025年3月19日、5月5日,我兩度親自赴到庭旁聽。
4月30日台北市政府才對劉姓保母姊妹開罰各60萬。
5月13日,劉姓保母姐妹分別被判無期徒刑與18年徒刑。
5月29日,監察院正式糾正衛福部與雙北市政府失職失察。
2025年7月17日,陳姓社工第三度出庭,對是否滅證串證仍全盤否認。
藍白委員對這些重大疏失曾有質疑過嗎?對兒福聯盟內部是否存在群組串證、滅證或卸責
行為,有追責過嗎?到底這是一場包庇護航的政治演出?還是操弄延會的理由和工具?
我們真正要做的,是面對錯誤、檢討體制、追究責任,並制定一套能有效懲惡、保護幼童
生命的法律機制。這才是社會期待,也是我們堅持的立場。
#剴剴案
#刑法增訂272條之一
#刑法286條
#虐童零容忍
#反對民粹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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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政黑和脆還在洗表決是不贊成議程,藍
白在造謠,結果郭立委現在承認不贊成藍白
的修法,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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