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黃國昌點名「嘉義廢棄物四散」雲豹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5-07-18 13:50:32
※ 引述《Xinz (Xinz)》之銘言:
: 民眾黨主席、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17)日揭露嘉義新塭滯洪池案場的廢棄光電板在風
: 災後依然四散,打臉經濟部所稱「已清運99%」,更點名得標該案場的是雲豹能源子公司
: 。對此,雲豹今火速澄清,該子公司早於2018年轉售外商,該案場已與雲豹無涉。
: 黃國昌今發文痛批,颱風丹娜絲過境後,南台灣太陽光電板釀成嚴重的環境浩劫,在嘉義
: 其中最為嚴重的是由雲豹能源子公司得標之「嘉義新塭滯洪池案場」,嚴重破壞環境生態
: 。
: 該文引雲豹能源火速澄清指出,針對黃國昌委員於臉書所提及之嘉義新塭滯洪池案場相關
: 內容,雲豹能源特此說明:「該案場雖原由本公司子公司取得標案,惟持有該案場之子公
: 司,早於2018年即已將相關資產全數轉售予英商GRP II Taiwan UK Limited,後續建置與
: 運維皆由該公司全權負責,與雲豹能源無涉。」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393/post/201911080035/
10月21日一篇網路媒體報導,指由前立委賴勁麟擔任董事長的「雲豹能源科技公司」,去
年起二度將電廠發電利益,賣給美商貝萊德資產管理,甚至子公司「兆洋」,將今年標得
的兩個國產署太陽能電廠土地標案,轉手賣給英商GRP II TAIWAN UK LIMITED,文章稱其
「靈活的財務操作,令人歎為觀止」。外界才搞懂,太陽能產業的投資獲利模式,宛如買
賣股票般複雜。
《今周刊》訪問2016年成立雲豹能源的創辦人、前董事長張建偉,他憤憤不平地強調報導
錯誤百出,強調股權轉換在此產業司空見慣,但發電能源都由台電買回,資源、設備也留
在台灣,外資來台投資,政府沒有損失。
「兆洋在2018年10月就以約14.7億元賣給英商,今年6月才以價格標,標到高雄美濃與台
南善化的國有非公有地,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根本沒轉移標案,」張建偉解釋。他表示
,英商看重兆洋的案場發電量為70 MW,但後續維運、管理,都會由雲豹負責,也更有籌
碼開發其他潛力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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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隨便搜索了一下,不知道講的是不是同一件事啦,
但是看起來賣的時間跟廠商名稱都對的起來,
然後當時說維運、管理都由雲豹負責,
現在又變成早就賣給英商跟雲豹沒有關係,
大家覺得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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