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nfan (giu)
2025-07-17 20:04:20※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大家從小讀書
: 就知道美國制度強在權力分立
: (行政 立法 司法)
: 問題是如果美國大法官9位要是5位以上
: 剛好是執政黨提名通過
: 那權力分立不就是空談?
: 行政聯合司法鬥立法?
其實沒有問題
這個設計就是目的在此
半總統制可以任命(法律上叫實質控制)
司法長官(審、檢、廉政、調查)
選舉單位(中選會、各地選委)
全體監察委員(負責彈劾行政人員的權力)
這設計不是蠢 他們當初就知道了好嗎
正常國家應該要:
1. 用選舉的方式選出司法長官 不受任何人任命
所以他能只對人民負責 而不是對賴清德負責
2. 選舉單位全部行政職,全部事務公務員,不應該有主委職務這種吃人東西存在
3. 監察委員就是孫中山那死變態幻想出來的垃圾,正常國家國會直接代表民意就能監督
政府了。弄一個自己老闆任命的來假裝監督是三小?這什麼智障操作還號稱學醫?笑爛
下面有人質疑說原本憲法是民選。
what???民選?憲法91條明文由議會選舉產生,看看現在民進黨立法局的醜態....我說按
照本來設計憲法本文產生的監委,一樣是聽老闆的,看看吳思瑤跟林俊言的醜態好嗎,不
管修憲如何,原本孫中山這愚蠢設計就是會長成這樣。沒有人會有膽回頭監督自己老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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