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5-07-17 11:07:23
過去不會因為偽造文書羈押
現在會,只要以後也會
時間一久,人民習慣就不會覺得是特例
過去網路作圖嘲諷恐嚇不會被羈押
現在會,只要以後也會
時間一久,人民習慣就不會覺得是特例
過去警察不會半夜或大清早去找民眾查水表
現在會,以後也會
時間一久,人民習慣就不會覺得是特例
現在很多雜質覺得司法標準改變了
再給黨10年大家就會習慣了
這麼多年標準都一致
就不能再說司法雙標變形標準
法律人需要在意雜質的意見嗎?
法律人就是高高在上制定標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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