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ppsa (橘子綠了)》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民視
: 2.記者署名:
: 即時中心/黃于庭、李美妍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新聞/痛批普發現金違憲!卓揆舉例2事「對國家無益」:寧願舉債救災
: 4.完整新聞內文:
: 爭議許久的「4100億特別條例」,藍白於上週挾著人數優勢,通過增列普發現金1萬。
行?
: 院長卓榮泰今(15)日視察農業部農糧署仁武倉庫,表示立院增加中央政府歲出,從未
徵
: 過行政院,痛批其違法違憲,「讓會審預算的人來當立委,都比現在要好」。此外,他
也
: 設普發1萬能讓人民買遙控飛機、冰箱,但要是把這些錢給國家購置無人機、整建糧倉
,?
: 能集中力量解決台灣的問題。
: 依據憲法及預算法規定,當立法院要用法律案、預算案增加任何中央政府歲出,必須徵
詢
: 政院。卓榮泰痛批,立法院過去1年多來,從來沒有做過這件事情,居然逕行增加,這
(?
: 發現金)就是違憲、違法。他繼續說,這次丹娜絲颱風,台南有6千戶屋頂毀損,以及
近2
: 戶民房受到損失,必須予以修繕、整建,「如果政府現在要舉債,我寧願舉債修復民房
或
: 救災,而非發給國人,這並不能集中力量,真正解決台灣的問題」。
: 關於藍白稱「歲計賸餘還有很多」,卓榮泰則反駁,經過主計總處一而再、再而三的盤
算
: 扣掉「4100億特別條例」之後,其實僅剩下300多億,歲計賸餘已經幾乎用光,遠遠不
足?
: 民普發現金所需之2300億,再用更多就必須舉債。
看了幾天真的很覺得很怪
在野的說法是這是特別條例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
執政黨反擊拿憲法出來說立院不得用任何方式增加預算
但法律案本來就會增加預算阿
隨便舉例法庭直播的成本不是行政部門到時候要編列嗎?
打詐難道不用設備成本或外包?
修道路交通標誌設置辦法不用行政成本?
如果不能用任何方式增加成本那立法院根本一條法律都不用修了
只能拿行政部門的版本來過
我再舉一個例子
什麼叫立院針對預算案只能刪減不能增加
去年預算會期一直退搞到很晚開始審為了什麼?
在野不滿禁伐補償給太少叫行政院回去重編
在野為什麼不直接提高到六萬開始審預算
因為他媽這叫總預算案立院只能刪不能加
要違憲去年幹嘛不違憲?
但發錢這題有沒有問題 我覺得還是有
就是國民黨不知道在想啥
這次特別條例寫明用歲計賸餘支應
結果你又要普發一萬又過韌性1500億
最後比賸餘多了幾百億支出
現在人家一直拿舉債發錢債留子孫狂罵
你要馬別過那智障1500億 要馬發個6千8千就好
結果天才國民黨選了什麼都要
留個尾巴給人踩
真的腦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