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l 2025-07-15 16:44:32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記者署名:簡銘柱
完整新聞標題:害我濕濕的」人夫偷吃女同事 正宮怒告小三結果出爐
完整新聞內文:
05:30 2025/07/13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驚覺丈夫阿德(化名)婚後態度冷淡,無心經營家庭,甚至發
現他與女同事曉萱(化名)的LINE對話充滿曖昧,內容包括「每天都要抱抱」、「害我濕
濕的」等露骨字句,更抓包2人曾發生口交。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
,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於2022年5月結婚,婚後感情融洽,但2023年間她發現丈夫經常心
不在焉,甚至從朋友口中得知他與女同事曉萱互動異常。小美進一步調出2人對話紀錄,
驚見內容極度親密,包括:「都你啦害我濕濕的…」、「因為每天都有人抱抱親親…」、
「你每一次吃到我的時候,強度都蠻強的…」、「晚安我的寶愛你…」。
更誇張的是,曉萱甚至傳訊「其實我們現在真的很像男女朋友…」,讓小美崩潰,怒控曉
萱明知阿德已婚,仍逾越同事分際,發展不倫關係,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幸福。
法庭上,曉萱承認與阿德交往,但辯稱對話「只是開玩笑」,並未發生性行為,且事後已
被公司降職調職,強調無意破壞小美家庭。她還稱,小美與阿德離婚時已拿到100萬元賠
償,不應再求償。
但法官審理後發現,阿德雖在離婚時給付小美72萬元,但證稱該筆款項是「結束婚姻的補
償」,並非針對外遇賠償,因此不影響小美向曉萱求償的權利。
法官認為,曉萱與阿德的對話已明顯超越正常同事互動,加上阿德證實2人確有口交行為
,足認曉萱侵害小美配偶權,情節重大。
經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小美月薪約5萬,曉萱年收入達數百萬),以及對婚姻的破壞程度
(最終導致離婚),判曉萱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713000032-260402?chdtv
備註:
曉萱年收入達數百萬 - 年收數百萬, 這是女主管愛上職場小鮮肉的劇本嗎?
五樓說 阿姨 我不想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