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明開延押庭 黃國昌坦言:「審檢聯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7-15 08:58:57
連著來談:
※ 引述《dream3612 (記世)》之銘言:
: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15日將召開延押庭。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
: 14日)表示,從審理開始迄今「檢察官不斷自打臉、法官卻忙著救援」的「審檢聯手」情
: 況看來,很難樂觀。他直言,當一個國家的司法人員,因為執政者的黑手大舉伸入,變得
: 只能唾面自乾,司法不再是為了實現公平正義,而是墮落為掌權者的工具。
※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為什麼不去修 勾串就可押人 的條款?
: 該查的證據還不夠就抓人,造成一堆人還沒問,
: 還沒問是檢察官的錯,
: 為何反而是被告要被關?
: 對,常常是不得不然,怕打草驚蛇,
: 但這條款也應該有個時間限制,
: 總不能都關人關一年了,還在說人還沒問完、關人條件還在?
: 而且要問什麼人,就跟聲請調查證據一樣,
: 本來就可以上窮碧落下黃泉,
: 法院就是沒機會問到川普,難道就可以一直關下去?
: 權力的限制,是民主法治的核心,
: 一直以來鼓吹法官保留、卻沒有限制的問題,
: 還真一口氣在柯文哲的案子大爆發!
: 無止盡的法官保留:控制法院院長及升遷,就控制法官。
: 權力集中到金管會:控制金管會,就控制了錢。
: 成立獨立NCC: 控制NCC成員,就控制台灣媒體。
: 大法官會議改成憲法法庭:總統直接透過憲法法庭控制全國,跟泰皇一樣。
: 怎麼看,都是往著反民主、反法治的方向在走。
逐一探討各羈押要件:
【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逃亡】
會遇到這種罰則,大多都是重罪(如殺人、公務員貪污、加重妨害性自主等),犯了罪之
後都會伴隨拒絕審判的風險。
【滅證】、【偽證】
在科技化的時代,大多工事都是用電子產品(電腦、手機等)處理,因此通常靠「電腦鑑
識」就能還原了,除非丟進垃圾桶、資源回收筒等,導致蒐證困難,否則應不難應對,其
實可以考慮拿掉。
【串證】
這其實會有點麻煩,因為:
一、鑑定方法不明確
二、需要客觀證據(任何足以證明曾告知「作證方式」的記錄),才能判定嫌疑的存在性
所以不管是否拿掉,對各方都會形成爭議
單一法律專家的意見也不宜作準,可能需要走「合議制」的模式應對了...
且順帶一提,日前轟動一時的豐原五口命案,本來李某團購主以十五萬元交保,但事後因
為「隔空串證」(自稱「無辜」、提醒銀樓業者近日「警方可能會找上門」),在再次被
警方拘提後,被聲請羈押並獲得法院裁准
由這事看來,源頭應該很清楚,除非有新證據浮現,否則無法清除相關疑慮。
反正不管怎樣講,「限制權力」這事一旦做不好,往往會走向民粹
因此要消除這威脅,至少得先做好溝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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