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周嘉茹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8861467
越籍女車拋錨求援...桃園狼警竟「貼臉性騷」要錢、搶手機遭判刑
桃園一名湯姓警員去年1月間深夜遇到一名越籍女子機車故障求援,見機車置物箱內有7、8
萬元現金竟要求分款,還搶奪女子手機貼著臉頰問「可以親妳一個嗎?」讓女子驚恐逃跑報
警。桃園地檢署依搶奪罪嫌起訴湯男,認為其身為警職卻對女子性騷,桃園地院今判處有期
徒刑8月。
檢方調查,50多歲湯姓男子當時任職於龍潭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平日並無負責巡邏及外勤等
業務,其與越南籍被害女子素不相識。湯男去年1月16日晚間11時許非值勤時間,身穿便服
步行經過龍潭區中興路392巷,遇到女子徒步牽著拋錨機車向他求助,湯男便指示女子將機
車牽至附近工廠前空地。
湯男要求女子開啟機車坐墊下方置物箱, 隨即發現裡面放有新台幣7、8萬元,眼見附近工
廠深夜無人,要求她將手機關機,並表示分一半的現金給自己,兩度伸手阻擋關上置物箱,
女子心生恐懼,趕緊將現金全數收入隨身包包內,並打電話求助。
湯男見女子打電話,搶奪其手中的手機,女子眼見四下無人、機車損壞又被陌生人搶奪手機
,相當害怕欲搶回手機,未料湯男不僅無意願歸還,反將臉部貼近女子臉部問「可以親妳一
個嗎?」更造成女子極度恐懼,立刻閃躲並徒步逃離現場,而湯男見女子離開,便持女子手
機徒步離去。
案經越籍女子報警,警方循線查獲湯男到案,赫然發現是「自家人」依法送辦,湯男於去年
10月主動離職,桃園地檢署依搶奪罪嫌將其起訴,又以其身為警職人員,曾因違反性騷擾防
治法起訴,仍一再知法犯法,犯後仍飾詞狡辯並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今判決,指出湯男坦承犯行,依卷內事證犯行堪以認定,審酌被告身為警職,前已
因性騷擾防治案件經提起公訴,竟再為搶奪犯行,考量被告最終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達
成調解,履行完畢,犯後態度尚可,告訴人於審理時表示同意從輕量刑等,最終依犯搶奪罪
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強盜、搶劫、性騷、警務人員知法犯法、從重量刑=8M
還可以主動離職,這到底是什麼鬼,太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