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重罪犯跑光!做哏圖卻被羈押 黃國昌不滿擬提案修法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5-07-08 21:37:52
聯合報
2025-07-08 21:25
記者林銘翰/台北即時報導
重罪犯跑光!做哏圖卻被羈押 黃國昌不滿擬提案修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恐嚇檢察官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周裁定被告戴瑞甯、林惠珠
羈押禁見,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說,檢察官濫權法官卻無法做好把
關,就連在網路上作哏圖都被羈押禁見,現在必須痛定思痛檢討羈押制度,民眾
黨團也將主動推動相關法律改革。
  民眾黨團今天舉行「濫權羈押迫害人權,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黃國昌指
出,近期在不同個案有檢察官濫權,然而法官卻無法做好把關,親近民進黨的棄
保潛逃前科、犯重罪通通都跑光,只是在網路上作梗圖就馬上被逮捕、羈押禁
見,早已引發人民怒火跟社會不平,甚至有無辜的生命因此逝去,應該痛定思痛
檢討羈押制度。
  不過,黃國昌突然點名,早在民眾黨團舉行記者會之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
就急著潑髒水,聲稱民眾黨利用政治力干預司法,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曾
經說過,「羈押是傷害人權做法,應是司法的最後手段,檢察官如有證據可直接
起訴」,難道就不是利用政治力干預司法。
  黃國昌說,羈押制度有無檢討必要,社會大眾心裡都有一把尺,最近也有很
多法界人士提出呼聲,如今被用作侵害人權的最後手段,檢察官僅憑空洞的理由
就聲請羈押,法官再用複製貼上的裁定羈押,「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羈
押制度必須徹底檢討反省。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李宜光表示,羈押制度是為了保全審判程序進行,而非作
為提前懲罰被告的手段,更不是檢察官用來搜集證據的手段,否則檢方就能不斷
聲請羈押、押人取供,進而從被告口中問出不利的證據,完全違反羈押制度目的
與無罪推定原則。
  李宜光也說,檢察官常以被告「有串證之虞」為由聲請羈押,只要有任何猜
測就有可能被收押禁見,「現行法律是入人於罪的陷害式立法。」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認為,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走不出法律系講
堂,現在只要被告走到法官面前,好像就已經自動被判定有罪,檢察官不僅在偵
查階段聲請羈押,就連起訴過後還要不斷聲請延押,其實只要證據搜集完畢,這
個理由就已經不存在,法院還同意就是有問題。
  黃國昌說,針對檢察官在起訴後無限抗告,民眾黨團認為不該繼續放任,目
前已經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未來也將盡力爭取跨黨派立委支持。
  媒體詢問,立法院即將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民眾黨團是否有收
到被提名人的問卷答覆。黃國昌則表示,目前已經收到問卷答覆,一如預期有人
認真填寫,但也有人隨便交叉了事,草率程度不如學生交報告,民眾黨團將會具
體反映在投票意向。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85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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