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檢又被打臉?京華城案證人怒控筆錄有誤 黃國昌曝尷尬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5-07-08 19:22:09
※ 引述《emuless (emuless)》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記者署名:
: 2025-07-08 17:14 周幸容
: 3.完整新聞標題:
: 北檢又被打臉?京華城案證人怒控筆錄有誤 黃國昌曝尷尬到審判長幫救場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poi.com/i/FMW3OB.jpg
: 北院8日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見圖)出庭旁聽,事後透露檢察官被打臉時
: ,審判長竟出來救援。(資料照,蔡親傑攝)
: 黃國昌進一步說,胡方瓊表示,曾多次告知檢方聽不懂問題,但檢察官仍將自己想寫的東
: 西記於筆錄,並將和她毫無關聯、別人在通訊軟體的文字,全部變成筆錄;胡方瓊還說,
: 當時離開廉政署時感到非常氣憤,氣自己順著檢察官的意思,沒有將真正想說的話記在
: 筆錄中;且當時已沒有體力、精神能確認筆錄上的內容,當場和檢察官、廉政官反應,卻
: 無人理會,筆錄上根本不是自己當初應訊時的意思,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秀珮不是個會
: 違背法律的長官,過程中都是合法推進此案。
原來筆錄不用記載事實,而是記載檢察官想記載的東西就好
既然筆錄都不是事實,那起訴書當然也有可能不是事實
法官應該要先出來澄清,澄清筆錄都是經過當事人確認為真的
疲勞審問之後,然後拿筆錄給受訊問者看,要受訊問者確認
受訊問者會選擇相信檢察官是如實記載,還是檢察官可以隨便記載
如果質疑檢察官隨便記載,那程序就要重新再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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