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 媒體人嗆:土城男「無保請回」隔天奪2命 刊司法官照片羈押禁見?
: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今(7日)發生驚悚命案,46歲謝姓男子開車衝撞騎車的張姓
妻?
: : 與妹妹2人後,下車用長刀砍殺2人。據了解,謝男因長期家暴,妻子申請保護令,昨
日
: : 反禁令回住處再次施暴,遭警察移送新北檢,獲檢方無保請回,未料,今日他心生不
滿
: : 起殺機。
: 「無保請回」是在偵查階段由檢察官作出的處分,不是法官的裁定。
: 所以 當天做出處份的檢察官是那一位?
: 有多起家暴前科的46歲謝姓男子
: 然後 新聞都只有"謝姓男子"沒有全名,找不到之前的家暴判決
: 問一下檢察官是那一位,不犯法吧???
: 奇怪了,怎麼偽造文書、恐嚇的嫌疑犯都有寫全名
: 這個已經殺人的就沒有???
: 台灣司法標準就是沒有標準,笑死
你這樣講不公平,
亂七八糟罪名就押人的,是台北地檢和台北地院,
又不是新北的,
干新北什麼事?
你先把新北地檢檢察官相片貼出來,
看會不會被抓,才能知道是不是全國一樣亂搞。
家暴法規定要第二次家暴才能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