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7-07 14:44:39※ 引述《f12sd2e2aa (XS)》之銘言:
: 記者陳以昇、陸運陞、戴若涵/新北報導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7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砍人案!一名有家暴前科的謝姓男子
: 當街殺死妻子、小姨子,手段相當兇殘,目擊者透露,他駕車將騎車的姊妹撞倒,隨後
: 持1長刀、1鐵鋁棒下車,不發一語朝2人猛砍,畫面相當驚悚。而透過謝男臉書可發現
: ,他犯案後竟還狂發限時動態。
聽起來真有毛骨悚然之感
且加上早前另則新聞提到,「才剛申請緊急保護令獲批,所以被趕出家門」,因此看起來
是認為法律對他「免疫」,根本沒有嚇阻力,才有這般勇氣下手
然而,就算修改得再嚴苛,基本上對於這種人無效
同時這已經可以證明其逃亡能力(能一路從新北駕到彰化),經初步偵訊後能不羈押禁見
的話,是沒辦法服人的...
至於量刑部分,則要考量:
一、都說有「多次家暴記錄」,是否曾被判刑沒人知道,但原則上不可能從輕
二、如果被錯誤診斷「有教化可能」,對死者家屬將形成威脅
三、逃亡時還有心情在社群媒體上互動,行徑上看來不可能因為被司法人員追捕,而聞風
喪膽
反正「比例原則」已經是笑話了
荒誕事不會有了結的一天,未來依舊會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