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某篇新聞裡說
他們是在對方被別人提告詐欺、戶頭變警示戶後
跟著一起變成警示戶
然後對方說他們付不出繼續購買黃金的錢
違約要付五百萬?
不確定有沒有記錯
如果他們在這時候能去詢問警察或律師這樣的合約成不成立
或是提早找議員
不要直接拿房子抵押去借錢還這不存在的債
至少不會越負債越多
最後走上絕路
所以他們也不是因為貪心
看這幾筆黃金交易有小利可賺
就拿房子去借款準備壓大注賺更多
而是被虛構一條債務後威脅他們去借錢
除了感嘆這家人看到對方跟自己變成警示戶後沒有驚覺異樣
也要敬佩這個集團居然能化危機為轉機
剛好拿這個來說這家人違約
本來他們幾十萬幾十萬的騙
可能還沒辦法騙到這家人的那棟房子
突然就有理由了
前面15萬15萬刷卡買黃金
因為對方有付前一個月的卡費也有給佣金
所以他們覺得真的能賺錢
也因為對方雖然付了前一個月卡費,但又馬上要他們再買
所以持續都有欠銀行錢
如果只是這樣
頂多現金被騙光
然後欠銀行幾十萬而已
絕對不是一家人工作還不出來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