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vid190 (david)
2025-07-05 11:40:29利害相關人等 扯一些利於自己的理由 乃人之本性
但比較尋味的是 第三善意人單位 竟然還同意了
這第三善意人 終究是 合流了
就像功夫足球裡 裁判 邊審 都是自己人了 就問你怕不怕~
※ 引述《klpp26549871 ()》之銘言:
: 刑事訴訟法羈押要件:
: 1.串供逃亡疑慮
: 2.煙滅證據疑慮
: 3.5年以上本刑
: 有人知道從哪時候開始變成想押就押的
: 比例原則也變空氣
: 羈押裁定書萬用複製貼上
: 通訊軟體發達
: 你有逃亡串供煙滅證據疑慮
: 有人知道哪時開始的可以跟我說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