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界真的是一堆下夕下井的人
沒看過下限有這麼低的領域
去年某位中年男子被押進土城之後
到最近有人因為個資法被羈押
讓人看到法律系竟然可以知法「玩」法到什麼境界
人想要升官發財讓家裡過好日子 這可以理解
但做人要有道德底線 財要取之有道
我看很多被官位沖昏頭的法律人根本沒有這種想法
舔特定團體舔到一個可以稱為無恥的程度
連人性都可以拋在後頭
更可怕的是
各位有看到現在有多少法律人出來伸張正義嗎?
即使有的話我看也是一隻手數得完的數量
我以前是不會歧視文組的
我自己也有一些很好的朋友是讀文組
不過是商業領域的科系
但自從比如說像「恐龍法官」這種名詞出現後
還有這一兩年內某檢各種噁心的操作之後
要不鄙視這種下賤的物種
真的很難耶
也很難不對文組有負面印象耶
所以說
文組被瞧不起 法律系是不是要負很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