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mgene (jimgene)
2025-07-04 20:50:48※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
: 北檢剛剛給出羈押的原因了
: 北檢表示 戴瑞甯到案,
: 以涉嫌刑法恐嚇罪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名
: 並且有勾串與反覆實施之虞,
: 所以要羈押
: 好像滿合理的 有八卦嗎
我還以為
習近平那個我們懷念他只是開玩笑
雖然我這個比喻有點誇張
但恐嚇罪就要聲押?
“因為還沒確定要不要押,等開庭”
知道台灣一天恐嚇罪有多少嗎?
是全押,還是自由心證
我建議全押
以前有恐嚇總統,恐嚇官員的
有到押人嗎?
該告就告,人本來就要為自己言論負責
但這樣就要押人??
你們是有總統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