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涉網路張貼法官及檢察官個資 戴姓工程師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5-07-04 18:35:42
現在就看看檢察官怎樣創造出恐嚇罪。
恐嚇罪定義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發個圖,檢察官安全都被危害了,
開始超譯法條,逼你自白,
以後,大罷免成功後,
搞不好刑法大師還會用處罰漏洞幫你補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