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迷因台式民主"版主遭押 律師:哪天可能會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5-07-04 16:39:55
※ 引述《morgen (摩根)》之銘言:
: 三立
: 李鴻典
: 「迷因台式民主」版主遭押 律師:哪天可能會有人作出不可挽回的事
: 2025/07/04
: 網路出現針對京華城案檢察官的仇恨性圖文,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調查局偵
: 辦。檢警昨天傳喚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姓工程師到案,今(4)日天凌晨
: 聲請羈押禁見。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直言,都39歲的大人了,是該爲躲在網路後面的行爲
: 負點法律責任了。被切割的草,我們懷念他。
: 陳怡凱律師則在粉專「一個律師的筆記本」撰文【小題大作?】,好像有人覺得政府追查
: 威脅法官、檢察官的傢伙,太過「小題大作」?是嗎?
: 陳怡凱律師表示,這樣說好了:之所以對於司法從業人員的人身威脅不能容忍,就是因為
: 這種事真的有可能會發生,一旦發生就會非常嚴重。
是法律人的命特別值錢嗎?
為什麼其他人死的時候都不嚴重
就法律人死特別嚴重?
更別提
就你們法律名詞來講,現在最多最多只能算是抽象犯
連未遂犯都還稱不上
: 陳怡凱律師說,司法本來就是在處理紛爭,涉水不能不濕鞋,局中人集各種怨恨於一身是
: 常事。曾經有被告家屬懷恨在心,買兇槍擊檢察官,送醫急救才幸運撿回一命。也曾經有
: 律師沒那麼幸運,走出法院就被對造直接殺掉。只是承辦一個案子,就連命都保不住。
: 陳怡凱律師表示,他說的不是其他國家,是在臺灣發生過的事情。作這種工作就是要有覺
: 悟,永遠都可能會遭到別人的怨恨。然而,透過司法來解決紛爭,是社會秩序得以維繫的
: 底線。如果司法從業人員在威脅下紛紛退縮,司法機制就會無以為繼。這樣一來,就會有
: 越來越多的人訴諸武力自行解決紛爭,社會秩序也會隨之瓦解。
其實在歷史上
沒有甚麼司法人員被槍殺後就沒人幹了
反而是專制政府操控司法後
讓司法成為法西斯的工具威脅別人的史實比較多
就算是墨西哥這種司法權力衰弱到不行的地方
那也是毒梟這種當地軍工複合體或者是乾脆說領主的等級
才有辦法威脅的了
我就沒看過
有個別案件發生,然後這行就沒人幹
以新聞報導的頻率來看
醫生護士被打的機率還比較高哩
現在醫生與司法官這行還是搶破頭
沒啥,就薪水高而已
: 當然,淡化行為是落網被告的標準反應模式。被告到了法庭上,可能會丟出一些避重就輕
: 的辯解,像是「只是說說」、「只是開玩笑」,聲稱自己沒有真的要作,諸如此類。只是
: 「說說」?只是「開玩笑」是嗎?有些「玩笑話」是連提都不能提的。活到這把年紀,連
: 這點基本常識都不懂是不是?正常人會在飛機上公然開炸彈的玩笑嗎?
你去機場喊有炸彈被抓我沒意見
但把公開資訊集合在一張圖裡面
就被抓,就被羈押
我有意見
因為一個炸彈,威脅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
公開資訊集中在照片裡面
就算有怨有仇有恨
那也是照片上的人要去承擔的
關不特定多數人屁事?
那是告訴乃論
我就想問了
上面所有被貼照片的人
哪個去警察局報案了?
還是說沒人報案,檢警還可以自己主動抓人啊?
這種事情才可怕吧
只要惹到司法人員不爽
告訴乃論的罪,檢警也會主動跳下來抓人啊
再者
一個罪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一個罪是《民用航空法》第101條、第102條:妨害航空器安全罪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
拿來比甚麼.......
別到最後判三百元以下罰金
我大概會笑死
等於這麼多大律師評論
媒體還大肆報導
花一堆社會資源關心一個三百元不到罰金的破案子
: 陳怡凱律師還表示,這其實非常惡劣,明明是在作很嚴重的事情,但卻完全沒有自己所作
: 所為很嚴重的自覺,就這樣漫不在乎,在社會上鬧出大風波,卻還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哪
: 怕當真只是「說說」,他也完全不認為這樣的惡性就比較低。
惡不惡性
最高就是兩年有期徒刑啦
阿是多高啦
重罪標準至少也要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吧
結果這條最高也不過判兩年
到底是多惡啦?講給我聽聽啊
: 更何況,是不是所有參與者或認同者,都只是抱著「說說」的心態,這還真的難說得很。
: 陳怡凱律師也說,只要有心人一直持續煽動小草、反覆提純精煉,哪天完全可能會有人作
: 出不可挽回的事。
你以為你是湯姆克魯斯啊
在拍關鍵報告啊
最基本的無罪推定先熟悉一下吧
等到哪天有先知存在
你再來跟我說甚麼未來有人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好嘛
認真說
台灣教育改革整天搞三小課綱
弄三小文白,中國史地刪除多少
根本就是搞錯方向
最該強化的是公民課
這樣,最基本的無罪推定原則才能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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