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只貼檢察官的名字跟照片會被羈押?

作者: zaonoort (啾咪>.O)   2025-07-04 15:11:39
喔 我也幫你問了威脅恐嚇司法人員會怎樣?
https://i.imgur.com/7kSeodV.jpeg
https://i.imgur.com/ksgo0Nw.jpeg
https://i.imgur.com/NPlxsbK.jpeg
在台灣,威脅或恐嚇司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司法警察等)是屬於妨害司法公正、危
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的嚴重行為,法律有明確規定處罰:
1. 適用法條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條文:
‧ 刑法第135條:「對於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或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刑法第136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或脅迫,使其不能執行職務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140條:「公然侮辱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
千元以下罰金。」
此外,如果針對司法人員,可能還構成 妨害司法罪,情節更重,法院判刑時會視具體情
況加重或加重處罰。
2. 行為態樣
包括但不限於:
‧ 口頭威脅(如「小心點」、「讓你不好過」)
‧ 傳送恐嚇訊息(LINE、簡訊、信件等)
‧ 跟蹤、恐嚇家屬
‧ 破壞財產、製造壓力
‧ 實際動手攻擊
3. 可能刑責
依照情節輕重,可能:
‧ 罰金
‧ 拘役
‧ 有期徒刑數月至數年
如果是有組織、有預謀,或是影響重大案件的司法公正,可能被視為 妨害司法重大犯罪
,刑責會更重。
4. 附加影響
‧ 若屬於恐嚇危害安全,也可能構成 刑法第305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處兩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千元以下罰金。
‧ 若對特定案件進行施壓,可能影響自己或他人的訴訟權益。
‧ 社會觀感不佳,可能留下前科紀錄,影響未來求職、信用等。
※ 引述《colset (摳機主教)》之銘言:
: ※ 引述《sexybox (性感盒盒)》之銘言:
: : 檢察官的名字跟照片
: : Google搜尋都搜的到
: : 有人只是把它整理成圖表
: : 沒有上任何恐嚇字眼
: : 結果就被羈押了
: : 遙想2016以前各種合成圖都沒事
: : 台灣怎麼變成這樣了
: : 有卦ㄇ
: 我幫你問AI了
: 公開檢察官照片會“立刻”羈押的國家有
: 1.極權或威權的國家
: https://i.meee.com.tw/oKX1SKQ.jpg
: 中國
: 中國對政府官員的人身資訊非常保密
: 曾有網民因人肉搜索揭露官員身份及照片被刑拘
: 北韓
: 幾乎任何形式的政府資訊外洩都屬重罪
: 公開官員照片會被視為間諜行為或反黨行為
: 立即抓捕是必然
: 伊朗
: 對於公開司法與安全人員資訊尤其敏感
: 曾有民眾因拍攝並上傳鎮壓部隊照片被以宣傳反對國家的罪名拘留
: https://i.meee.com.tw/Y7mOqPP.jpg
: 2.高度控制司法體系的國家
: 即使名義上為民主體制,但司法並不獨立
: 資訊公開或批評容易導致政治打壓
: 俄羅斯
: 曾有民眾因網路上公開法官或檢察官的姓名與照片而遭起訴
: 罪名如煽動仇恨,威脅國家官員安全
: 對於網路言論監控嚴密
: 土耳其
: 特別政變後加強對司法系統的保護,
: 公布檢察官,法官或安全人員照片可能被控支援恐怖組織
: https://i.meee.com.tw/wz4peu7.jpg
: 3.特殊情況下,即使民主國家也可能拘捕
: 故意散布官員照片用以人身攻擊
: 威脅恐赫
: 妨礙司法也可能構成犯罪,但不會“立刻羈押”
: 美國
: 若僅公開檢察官照片,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 若附有恐赫意圖可構成騷擾威脅公務人員罪行
: 德,法,英國
: 有資料保護法,任意散布他人照片可構成民事或刑事責任
: 但通常需起訴程序
: 不會因單純公開照片而“立刻羈押”
: https://i.meee.com.tw/S7JH6Dz.jpg
: 所以總結來說
: 會因公開檢察官照片而“立刻抓捕羈押”通常是
: 中國,北韓,伊朗,俄羅斯,土耳其,越南
: 而美國等歐盟國家,不會立刻抓捕羈押
: https://i.meee.com.tw/UenYm3O.jpg
: 放心,台灣目前沒有在名單上,不過往後就不敢保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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