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兒遭狼父性侵「逼看虐母」 成年後拒扶

作者: RRADA (HIRO)   2025-07-04 11:27:13
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2025/07/03 郭良傑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兒遭狼父性侵「逼看虐母」 成年後拒扶養獲判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一名水泥工長期對妻子性虐待,除逼女兒觀看,還對女兒性騷擾及強制猥褻,直到
1998年妻子報案與他分居,帶著女兒返回娘家,自此女兒拒與他往來。今年這名水泥工生
病住院,醫院通知女兒來處理,女兒不滿父親在她年幼時性侵她,且從未盡扶養責任,向
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減免扶養,法官審理後,裁定她無須扶養這名狼父。
女兒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主張,她的父母於1986年結婚,父親擔任水泥工雖有收入,卻從
未對家庭盡扶養義務,賺來的錢都用於花天酒地,家計全憑母親及祖母從事清潔工的微薄
收入支持。
她指控,父親性慾、性癖異於常人且需求無度,長期對母親性虐待,還強令她在旁觀看,
並以此為樂,令她的母親身心受創傷,痛苦不已。國小3年級起,父親對她強制猥褻、性
騷擾,還恐嚇她不得聲張。
直到1998年,母親不堪父親長期性凌虐,帶著她逃離家到警局告父親家暴,獲緊急安置後
,她與母親才脫離父親掌控,她也才敢將遭父性侵害、猥褻一事告訴母親,母親與父親分
居後,雙方未再聯絡,父母於2007年離婚。
女子指控,她自幼是由母親及其娘家支援扶養長大,國中畢業後,高中讀夜校半工半讀,
減輕母親負擔,但因從小受父親性侵害及精神虐待,直到現在仍需到身心科診。
今年,她突然接獲醫院通知父親因高血糖住院治療,要求她出面協助處理醫療及住出院事
宜,必須再見到父親,令她噩夢再現,她已無法面對罔顧人倫,讓她視為仇人的父親,更
無法負擔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她的母親也到庭作證,她結婚後,獨力靠著在市場掃地的微薄收入在養女兒,到女兒11歲
時,她就帶女兒離開,跟丈夫分居,丈夫偶爾會來找她,都是找她發生性行為,沒有支付
扶養費,即使離婚後,丈夫也沒有支付扶養費。
法官審理後認為,這名水泥工為人父親卻未盡扶養女兒義務,有違人父應盡責任,顯已構
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裁定女兒免除對父親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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