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半導體工程師邀女同事逛夜市載到摩鐵 狂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5-07-03 17:53:48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半導體工程師邀女同事逛夜市載到摩鐵 狂吻亂親被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陳姓半導體工程師去年9月邀女同事前往台南花園夜市吃飯,兩人邊逛、邊玩,因
天氣熱,陳提議找有冷氣可上廁所地方休息再回家,而將車開進附近汽車旅館,兩人進了
房間上完廁所,李按捺不住對女同事一陣狂吻,遭反抗後才罷手,事後挨告強制猥褻,被
判徒刑8月,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與A女為同事關係,陳去年9月14日晚上,開車邀約A女前往台南花園夜市
吃飯,兩人買了幾樣夜市美食,當時天氣熱,陳提議到汽車旅館享用食物並休息,回程時
,陳駕車搭載A女進了汽車旅館。
A女指控,一開始只想要買完在車上吃一吃就好,當時還不知道要去汽車旅館,後來車子
開進汽車旅館,她因當時尿急,想說趕快吃一吃、上完廁所回家。沒想到進房後,兩人先
後上完廁所,她坐在房間的小沙發上,陳突然以公主抱的方式將她抱到床上,開始一陣亂
摸、狂吻。
A女稱,她雙手一直在胸前抵住,說「哥哥、你不可以這樣、不行」。被告還是一直摸和
一直親,講了很多次他才停下來。兩人吃完東西後草草離開。事後,陳男十分後悔,曾發
訊息向A女道歉,並向警方坦承事先沒有問過告訴人是否同意。
橋頭地院審理查出陳男曾因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法院判徒刑1年,緩刑5年確定,此次因一
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且告訴人亦同意給被告緩刑,而依強制
猥褻罪判徒刑8月,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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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去汽車旅館吃夜市食物加上很猴急,還是一個有過失致死前科的
不過有趣的是,就算有兩案在身,還是不用關...XD 緩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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