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5歲少女求包養 42歲大叔「急踩煞車」仍

作者: zeldon (藍色眼睛)   2025-07-03 10:04:21
其實有玩過包養網的都知道,版主為了規避刑責,都是最低年齡只能選到18歲啦,導致少
數未成年用假年齡上去騙人
其實近年來包養網興起詭異的單次約,要知道法律上單次金錢之性交易,那就是很清楚了
,這就跟妳上茶樓店被抓一樣,鐵證,至於包養,那個是用月算的,我記得新聞也報過n
次了,是合法的
另外照這案例判的話,男的有罪,那女的呢?偽造文書罪怎沒辦?那性交易的罪也沒辦?
往往大家有印像茶樓店性交易被抓都是雞被起訴判刑
只能說現在的檢查官哦……很玄?
※ 引述《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之銘言:
: 剛好有人放判決書,那被判有罪就合理了
: 敗筆ㄧ:
: 男方一開始就知道女生,未滿18歲,
: 大概以為是高中生,想說有機會拼合意性交。
: 敗筆二:
: 上車後就開始毛手毛腳,
: 就算知道實際上是未滿16歲,
: 而最終沒有去旅館,其實還是會被判罪
: 最後的敗筆:
: 送女生回她家,
: 應該送她回一開始見面的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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