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nfan (giu)
2025-07-02 20:27:51先說問題的根源是因為檢察官先恐嚇!
不要恐嚇就好了啊,有需要勘驗訊問光碟嗎?
次簡單導正一下大家性觀念
不是 是法治觀念
1. 偵查不公開只作用於北檢
一般人民根本不用受這個原則拘束,沒任何法律要求人民遵守偵查不公開,有誰要求你就
是觸犯強制罪。
倒是北檢自己要嚴守這個規定,問題是有嗎?
2. 起訴後能給辯方看的卷證全部都是公開資源
地方法院刑事法庭審理時大門也是打開的。如果有洩密的問題,那麼三個法官、書記官、
整個法庭就是犯罪現場,大家都是洩密共同正犯。
3. 立法委員除了揍人,他要用示範帶還午飯六飯帶、都是憲法保障的言論免責權
民進黨畜生到現在沒有人敢提到言論免責權,這在小魯我成長的小時候,朱高正、施明德
、甚至蘇貞昌,都引用過。這不是最根本的問題
以上3重buff疊上去,還在扯法律問題的不是文盲就是存心惡意亂我台灣法治。
再強調一下:
大罷免大成宮
賴清德殺人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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