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京華城案讓你覺得最可怕是哪個環節?

作者: jeff785chen (raincat29)   2025-07-02 16:30:08
最可怕的是 找不到「一塊錢」贓款
可以把人關這麼久 你說圖利的問題
可以到法庭上 攻防戰講清楚
圖利罪就不該收押
對比林姿妙 圖利罪定讞
從頭到尾沒被收押
問題是檢察官拿210萬的政治獻金
來湊成是京華城案的匯款根本不合理
1.京華城案通過跟政治獻金捐贈的時間超過兩年
以沈的財力 我馬上去銀行領個兩億現金給柯
是什麼很困難的事情嗎
2.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利益之大絕非210萬能解決的
3.小沈本人堅決否認有行賄
身家百億的人拿命在跟檢察官賭
如果小沈早早屈服 早就停止羈押了
4.小沈本人否認有行賄柯文哲
檢察官在做的偵訊朱亞虎筆錄時
完全不尊重朱亞虎的想法
一直按照自己的意思登載筆錄
並且沈本人都沒有要行賄柯的意思
怎麼會檢察官幫朱亞虎推敲說
那筆210萬的政治獻金就是要行賄柯文哲的
5.北檢故意在外放消息並且起訴書寫一大堆屁話
就是要讓承審法官形成不利心證
賭你起訴書看不完 先押就對了
6.最可怕的是 一堆腦包把柯案跟阿扁的案件一起比
幹你娘 垃圾去死一死
阿扁被搜到一堆錢好嗎 國泰銀行7.4億的現金
瑞士銀行主動通報阿扁有三千多萬美金的贓款
然後扁家關鍵證人 「黃芳彥」醫師
這咖後來跑去美國躲了 前幾年....
西裝口袋來不及帶走的一堆鑽石裸鑽
價值一億五千萬 然後有177萬美金跟七千萬台幣
被他轉去新加坡的帳戶
吳淑珍也是A了一堆 大家自己google
反正跟扁案有關的人 每個人都是破億起跳的
幹你娘 大家再自己對比橘子
一塊錢都沒被找到 柯文哲也是 陳珮琪醫師也是
這哪裡一樣啊 幹 阿扁A這麼多 收押久一點正常
柯文哲的錢呢??????
就算是210萬被你們人認定是賄款
210萬柯文哲當醫生不到半年的薪水
有必要押成這樣???
附上一筆最高法院裁定 實務見解
檢察官始有向法院聲請羈押或再執行羈押之權。
至於案件經起訴後,已移由法院審理,
有無羈押被告之必要,應由法院依職權決定,
刑事訴訟法並無檢察官得於審判中聲請羈押被告之明文,
縱為聲請,亦僅在於促使法院依職權發動而已。
檢察官於審判中既無聲請羈押被告之權,
倘提出聲請,除法院亦認有羈押之必要,
無庸再為無益之駁回者外,應認其聲請為不合法。
96年台抗字593號裁定
本案檢察官跟比特犬一樣
起訴了還一直押人 嚴重違反上述裁定
結果一堆法律人眼睛瞎了 裝看不到
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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