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migo (lamigo)
2025-07-02 10:35:23自由
15歲少女求包養 42歲大叔「急踩煞車」仍被判有罪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42歲鄭姓大叔在包養網站找妹子陪,發現小美(化名)缺錢花用
,雙方約定以1萬元進行性交易,兩人相約在便利商店碰面,鄭男見小美模樣青澀問她幾歲
,小美說自己15歲,鄭男得知她未成年「急踩煞車」,還拿了5000元當「車馬費」,結果仍
被法官認定他涉犯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判徒刑6月,另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去年9月,鄭姓男子上包養網站尋求年輕妹子資訊,鄭男發現小美刊登包養訊息
,鄭男連繫小美,雙方約定以1萬元在摩鐵進行性交易;鄭男開車赴約,小美在新興區某便
利商店上車後,鄭男見小美模樣青澀問她幾歲,小美說自己15歲,鄭男得知她未成年後「急
踩煞車」,擔心吃到幼齒會出事,不敢跟小美嘿咻。
小美見即將到手的1萬元落空,難過到在車上哭泣,鄭男為了安慰她,拿出5千元給小美當「
車馬費」,小美此時才破涕為笑,讓鄭男送她回家;小美到家時,被媽媽撞見她搭陌生男子
的車回家,追問後得知女兒竟上網援交,氣得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鄭男喊冤,堅稱自己沒跟小美發生性行為,也沒碰到她的身體任何部位,
但法官認為鄭男為了滿足其個人私慾,著手要約小美發生性行為,對少女的身心健康及人格
發展均產生不良影響,所為實有不該,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可,且另外拿出一筆錢與小美媽媽
達成和解,因此依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判徒刑6月,另宣告緩刑2年,須
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
https://reurl.cc/EQ82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