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當了著麼多年的律師助理的感覺
大部分刑事律師面對狀況不明的時候
多半會選擇打保守牌,因此如果當事人願意認罪
即使可能這件事情不是當事人幹的
但是為了爭取減刑的機會,通常都會直接勸認罪
來換緩起訴或者緩刑。
畢竟對於律師而言,緩起訴或緩刑
總比後面被判有罪要去坐牢來的更好
另外大多律師對於案件當事人的清白比較無感
畢竟就是賺錢的工作,當事人願意認罪讓問題簡單點
那就簡單化問題,不要為了幫當事人爭取清白
搞到忙死自己,都拿一樣的錢何苦讓自己這麼辛苦
所以很多刑事律師只要判斷檢察官可能會起訴
除非當事人堅持無罪答辯,不然大多時間都是勸當事人認罪居多
總結來說不能說朱的律師不好,或者是黨派的
只能說他選擇打一個保守牌,而朱剛好也同意這樣處理
因此他只能控制朱不要在偵訊中被認定否認犯罪
導致失去減刑的條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