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6-30 13:48:16※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党的御用主播李正皓,直播節目公開說,法院直播一年要花納稅人新台幣593億。
: 我就想問,300組高清直播設備;換算之後,一組高清直播設備每年要價新台幣2億,你各
: 位覺得政府可以貪多少?
: 有沒有八卦?
這要看按照《政府採購法》的作為
只是一般上,在按照招標公示提交議案之前,必須先作好策劃、成本計算等,最後由招標
單位決定得標者
在這情況下,「價高者得」是否有適用空間,這要看當局的想法...
而以「直播設備」部分來看
正常來講,一個「組合」會要包括電腦、攝像鏡頭(若干個)等,而且還要在各個法庭內
安裝
全台灣粗估會有一百個法庭需要裝修,以容納這些設置
這些多是技術、專業層面的事,往往很難認定需要做得多浩大就是了...
雖然說只是在規劃階段,暫時還不用擔心太多
但從今年的預算中,是否還有餘款來支應這個新來的開銷,這難免會有擔心的必要,必須
多謹慎觀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