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25-06-29 22:49:39原來辦黑金的組別是叫
女大生去開房間的檢察官@@
引用:
陳認為,原確定判決說他「趁機欺凌弱勢」,但評論一個人之人格,應看長期表現,表示如
果他是亂七八糟的人,「怎有可能加入天下第一署之黑金組?機關怎敢推薦去當台北市政府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怎敢聘為講師
?長官怎敢讓他指導學習司法官及學習檢察事務官?檢察長又如何敢指定他為職務評定委員
會首長指定委員?又如何能受聘於大專院校授課?」這才是他長期累積的人格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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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組的原來是這種檢察官啊
我的媽啊
檢察官這種素質還不革職
也太誇張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