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不信!文化中心男廁對男童「獻寶」他

作者: 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5-06-29 17:17:16
法官不信!文化中心男廁對男童「獻寶」 他辯僅自慰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台南市20歲蔡姓男子2024年1月下旬某天上午到台南市1處文化中心內圖書館旁男廁,掏出
性器官自慰,還在1名男童進入廁所時對著男童「獻寶」,將男童嚇到奪門而出。蔡男辯
稱是有心理需求、想打手槍解決,堅稱沒有「朝向」男童;但台南地院查認他刻意轉向男
童、依公然猥褻罪判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4年1月24日上午10點17分許,已滿20歲的蔡男到台南市1處文化中心的6樓
圖書館自修室旁男廁所,他拉下褲子拉鍊,把生殖器裸露在外並以手碰觸、晃動。
同日上午10點半許,1名年約13歲的男童走進男廁欲如廁,蔡男見男童走入、竟朝向男童
做出自慰(俗稱打手槍)的動作,男童嚇得跑出男廁並打電話給家人求助,其後警方接獲
報案、循線查獲蔡男涉嫌公然「獻寶」,檢方並偵結起訴。
訊時,蔡男坦認有在男廁打手槍情事、但辯稱他當時有心理需求,想趕緊解決,不過他沒
有對其他人獻寶。
台南地院法官審認,文化中心男廁小便池是公共空間,隨時可能有人入內如廁,蔡男卻毫
不掩飾、把生殖器裸露在外用手碰觸、晃動,有供人觀覽的主觀意圖;在男童進入廁所時
,蔡男刻意轉身朝向男童,顯有故意公然猥褻的行為,並有使不特定人觀覽的意圖甚明,
蔡的辯解不足採信。
法官批判蔡男公然「露鳥」行為目無法紀、欠缺尊重他人的觀念,破壞社會秩序與善良風
俗,實在不該,考量他犯後矢口否認有此犯意,不見深切悔改之心,判處3個月徒刑、得
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9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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