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dml (vdml)
2025-06-24 16:04:10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罰單1萬8拒繳「房子遭法拍」 結局神轉!律師驚呆:見到鬼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律師王至德日前在臉書發文,分享一起超罕見的司法案例,有位男子(化名C先生)多年
前因多次違規,累積共1萬8的罰單,卻堅持拒繳,導致名下唯一的房子遭查封,後來被一
位小姐(化名L小姐)買走,但結局卻讓他傻眼了,忍不住驚呼「案情離奇到比有鬼還讓
人難以相信的地步。」
王至德在文中提到,幾年前C先生因酒駕、未依車道行駛、無照駕駛等多次違規,被開了
交通罰單總計1萬8千元,「C先生也不是沒錢繳,可能是因不爽繳罰款,心想政府也不能
拿他怎麼樣,所以就裝死不繳。」
後來,行政執行署發現,C先生雖然名下沒存款,卻有一棟房子,於是真的查封了他的房
子。詭異的是,從查封到正式拍賣房子之前,只要C先生向行政執行署表明,願意繳納罰
單及遲延利息,拍賣程序便會停止;然而,經過好幾個月的時間,C先生仍不打算繳錢,
後來房子還真的被一位L小姐買走,L小姐付款、拿到權利移轉證明後,就去地政事務所辦
過戶登記。
沒想到,當房子真的賣掉後,C先生突然醒悟,質疑行政執行署怎能因1萬8千元的罰款,
就將他的房子法拍,於是他與母親到處陳情,其母甚至到執行署下跪,要求把房子還給他
們。
王至德不禁傻眼表示,「其實本來依照法律規定,拍賣房屋只要拍定後繳了錢,執行署發
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房子的所有權就正式移轉了;但C先生主張,行政執行署未將房產公
告為不點交、超額查封拍賣、有違公平合理原則為由來聲明異議,問題是聲明異議只能在
執行程序還沒結束前提出,所以本來應該要把這個聲明異議駁回的,不過執行署反倒把已
經拍定的拍賣給撤銷掉、撤銷塗銷查封登記,還命地政事務所撤銷L小姐的所有權移轉登
記。」
接到裁定結果後,L小姐氣得聲明異議,後來被駁回只好改打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並
稱已找好買家要脫手,因此損失70多萬的價差獲利,最終此案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判定
是行政執行署有失誤,不過賠償金額的部分則發回重行調查。
對此,王至德直言,「只能說見到鬼了,行政執行署居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形下,
把L小姐已經到手的房子搶回來還給C先生,這跟土匪也沒什麼兩樣了,幸好台灣還算是個
法治國家,至少讓L小姐有機會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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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984102
6.備註:
不虧是鬼島
google以前新聞有:
2個月來,基隆市民陳青旭因欠繳交通罰款1萬8,000元,房子被法拍,成為新聞焦點。期
間,他到處陳情、舉辦記者會,隨著各界聲援、監委介入調查後,案情也逐漸逆轉。5月
20日,行政執行署公告法拍登載有誤,決定撤銷拍賣。
原本3月底前必須搬家的一家六口,雖然保住了房子,但他們仍想問,為什麼積欠這麼小
額的罰鍰,就可以拍賣他們住了一輩子的家?國家公權力行使的過程中,哪些環節能避免
悲劇再次發生?
新屋主也蠻衰的:
她標到法拍屋被撤銷「74萬飛了」!法院認證執行署處分違法、「賠多少」還要審